郭春江律师,南宁毒品犯罪辩护律师,现执业于北京市中银(南宁)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核心内容:民事诉讼中的地域管辖是怎样的如何确定民事诉讼管辖地域下面,为您介绍民事诉讼中涉及的地域管辖,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被告或原告住所地的确定
公民
①经常居住地为所在地: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②住所地为所在地:公民的户籍所在地
③没有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且户籍迁出不足1年:其原户籍所在地法院管辖。
④没有经常居住地和住所地且户籍迁出超过1年:其_______________法院管辖。
法人:主要营业地或者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没有办事机构的公民合伙、合伙型联营体:
①注册登记:被告注册登记地人民法院管辖。
②没有注册登记: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③没有注册登记,几个被告又不在同一辖区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2.被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双方均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双方当事人都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的:
①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不到一年:由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辖。
②被告被监禁或被劳动教养1年以上的,由被告被监禁地或被劳动教养地法院管辖。
离婚诉讼双方当事人都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者被告所在的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关联考点:非军人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关联考点:①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且被告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②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1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_______________诉讼。
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
追索赡养费案件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我国领土面积非常之大,国家的法律管辖也发划分了不同的单位,只有这样才能够更好的管理国家的各项事宜。接下来和一起学习一下,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希望对你所面临的问题能够有所帮助。
一、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
级别管辖
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除法律规定免除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①海事、海商案件②专利纠纷案③重大涉港、澳、台案④诉讼标的大或诉讼单位属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上的经济纠纷案。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地域管辖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双方被监禁或被监禁及教养的由被告原住所地和被监禁及教养地法院管辖;
2、双方均被注销城市户口的,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
3、离婚双方是军人的由被告住所地或被告所在团级以上单位驻地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1、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2、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3、对被劳动教养的人提起的诉讼;
4、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5、被告一方被注销城镇户口的,由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
6、追索赡养费案的几个被告住所地不在同一辖区的,可以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7、非军从对军人提出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为非军人文职军人,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8、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超过一年,被告无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法院管辖。
通过的介绍,我们知道了,民事立案管辖如何确定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级别管辖,二是地域管辖,我们应该根据具体的实际情况,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做出更好的决定,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欢迎咨询律师。